為引導和督促招標人落實主體責任,提高招標投標活動規范化科學化水平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八部門聯合制定《招標人主體責任履行指引》(以下簡稱《指引》)并于近日印發。《指引》將于2026年1月起正式實施。
招標人是招標投標活動的發起者和重要組織推動者,其行為是否規范、權利行使是否得當,直接關系到招標投標活動是否公平公正、能否實現競爭擇優的初衷。近年來,各地區、各有關單位圍繞強化招標人主體地位、規范招標人權利行使、加強招標人監督等方面,探索實施了一批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,推動招標人主動負責、依法履責。但也應當看到,一些招標人有權不行、有責不擔的情況仍然存在。
《指引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有關部署要求,從招標投標全周期管理角度出發,圍繞標前工作、招標、開標和評標、定標、履約管理、監督管理6個重點環節,逐項明確招標人履行主體責任的方式和要求,強調招標人對招標投標活動的科學性、合法性、廉潔性負責。
《指引》共8章42條。其中,在招標和投標方面,要求招標人高質量編制招標文件,采取防范低于成本價投標、圍標串標、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針對性措施,進一步提高招標公開透明度,壓實招標人在招標代理機構管理、保函核驗等方面的責任。
在組織開標和評標方面,要求招標人規范履行開標流程,處理開標異議,評標環節應用遠程異地評標、智能輔助評標,并對招標人代表的選派和履責作出具體規定。
在定標方面,要求招標人加強評標報告審查和中標候選人核驗,落實定標責任,明確中標候選人公示異議處理、中標結果公平性審查、評標專家履職評價等具體要求。
八部門將聯合做好加強宣傳引導、強化督促落實、健全長效機制3方面工作,保障《指引》施行達到預期目標效果。
加強宣傳引導。加強《指引》宣貫解讀,推動各類招標投標參與主體準確理解《指引》,充分認識壓實招標人主體責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引導和督促廣大招標人切實負起責任,依法開展招標投標活動,保障招標投標規范高效進行。
強化督促落實。持續抓好《指引》落實,指導督促招標人按照《指引》的具體要求,健全內控管理,強化行為約束,不斷提高招標投標規范化科學化水平。
健全長效機制。梳理總結各地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、保障招標人規范行使自主權的有益做法,以及招標人制定配套制度、健全完善全鏈條管理機制的典型經驗,通過多種形式復制推廣。加強對《指引》落實情況的“回頭看”,及時了解和解決招標人主體責任履行中存在的新情況新問題,推動《指引》各項要求切實轉化為招標人的行為自覺。
摘自 《中國建設報》
